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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貝寧“反偷拍”讓媒體變“私器
做為風行工作室的跟拍,實際上並無什麼不妥。一者,反偷拍媒體和媒體本身有“暗訪”或“跟拍”的權利,而且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跟拍並不涉及央視主持人撒貝寧的隱私;二者,撒貝寧身為央視主持人和公眾人物,其他媒體和對追蹤器其表示興趣和關注,甚至用跟拍形式拍攝其日常言行,撒貝寧也應具有主動接受“監督”的勇氣和雅量。但撒貝寧的反應明顯“過敏”,其采取的應對方式方法也欠妥。

如果僅僅是一種“反感”式的報警,也算是個人權利的表達,雖然顯的“氣量”小些,也還算說得過去。但反手叫來自已所在《今日說法》欄目組的,對人家風行工作室的進行“反拍”,且聲稱什麼“收集證據”衛星追蹤器,這就大為不妥了。《今日說法》欄目組屬於公共監督媒體資源,而不是某一個主持人、的“私器”,在對某個“跟拍者”不滿的時候,立馬利用自已手中掌握的公共媒體監督資源給自已“找面子”,這不僅是行為不妥的問題,已經有了讓“公器”私用之嫌。


撒貝寧的主持風格和主持的《今日說法》欄目,一直被公眾看好,他也因之擁有不少“粉絲”,這樣的“一怒之下”的“反跟拍”有失風度、也有些讓“粉絲”們失望。當然,也有可能是因為一時激動之下的“方式的不當”,但並不排除他用“媒體資源”找跟拍者“碴”的行為,是長年以來習以為常的“高高在上的心態”的反映,名望高了、脾氣就大了,連正常的他人和他媒體的監督也不容許了。這不是一種正常的心態。總之,兩家媒體間徵信器材因為“跟拍”與“反拍”,如“長槍短炮”打架,只會讓公眾看笑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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