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“木桶理論”想到班子建設
“木桶理論”為我們所熟知:一只木桶盛水多少,取決於最短蒸腳桶的那塊木板。如果對木桶的結構進行深入思考,對加強黨委班子建設有頗多有益啟示。
補短板。最短那塊木板的高低決定盛水的多少,只有將它補高,木桶才能盛滿水。一個班子裡,如果某個人有哪些方面是“最短的一塊”,就應該考慮盡快把它補起來;如果班子集體中存在著“一塊最短的木板”,作為班子成員,就一定要及早將他找出並“固強補弱”,即先鞏固優勢再彌補弱勢。也就是說,要想提高木桶的整體效應,首要的不是繼續增加那些較長的木板的長度,而是要先下工夫補齊最短的那塊木板的長度,消除這塊短板形成的“制約因素”,在此基礎上再鞏固強化“高板”,實現班子整體功能的最大限度發揮。
消縫隙。一個木桶上木板間若有縫隙,則即便木板再高,水也會透過縫隙流掉。在班子成員中,每一個人都是一塊木板,都有特長和不足,這就要求班子成員要有大局意識和整體意識,不能有本位主義。只有取長補短、各盡其用,才能發揮所有木板的最大效益。因此,班子裡的每一名成員都要善於包容別人的缺點,發揮自己的優點,搞好相互間團結,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,開展積極的批評與自我批評,努力做到協調同步、做好補位銜接。只有這樣,工作才不會“掛空擋”,才能消除縫隙,增強“緊密度”,形成一個團結而有戰鬥力的強大集體。
緊鐵箍。木桶之所以能盛水,是因為有鐵箍將有序排列的木板箍緊。如果沒有了鐵箍的約束,木板也只能是散落的個體,發揮不了整體的效能。同樣,班子的建設與作用發揮,都是建立在黨的紀律和規定的框架範圍內的。失去了黨紀約束,黨委的集體領導功能將難以發揮。法規制度就如同水桶的鐵箍,只有用嚴格的法規制度來約束班子成員,才能形成整體合力,增強凝聚力戰鬥力,才能讓班子成為一個堅固的“木桶”,迎接各種困難和挑戰。
- Jan 07 Mon 2013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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